碩士班第二學年

碩士班第二學年_畢業學分 碩士班課程設計原則 106學年度碩士班四年課表 修業年限1至4年,畢業學分數為33學分,必須包括: 1. 必修學分數:9學分 2. 選修學分數:24學分 (論文:3學分另計) 備註: 碩士班一、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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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班課程設計原則

本系碩士班修業學年上限為四年,畢業總學分數以36學分(含論文3學分)為下限,包括三門必修課(9學分)、選修課程(24學分)及碩士論文(3學分)。 碩士班不採正式分組,但為配合現代行政管理科學的發展,課程設計以「民主行政」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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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班第一學年

碩士班第一學年_畢業學分 碩士班課程設計原則 碩士班107學年度課表 修業年限1至4年,畢業學分數為33學分,必須包括: 1. 必修學分數:9學分 2. 選修學分數:24學分 (論文 3學分另計) 備註: 碩士班一、二年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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