碩士班課程設計原則

本系碩士班修業學年上限為四年,畢業總學分數以36學分(含論文3學分)為下限,包括三門必修課(9學分)、選修課程(24學分)及碩士論文(3學分)。
碩士班不採正式分組,但為配合現代行政管理科學的發展,課程設計以「民主行政」、「公共政策」及「公共管理」三個主題為架構。
學生可就其學習興趣參與本系教師的研究計畫,擔任研究助理的工作,經由這個訓練過程,培養研究生撰寫研究報告及論文的能力。

詳細內容請見碩士班各學年課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