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資訊

 

 

可選填學系(組)數 本校個人申請入學報名,每位考生不受一學系(組)之限制,但最高以六學系(組)(含)為限
第二階段審查資料繳交方式說明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,須至甄選委員會網址(https//:www.cac.edu.tw)上傳第二階段審查資料,惟第二階段未規定繳交審查資料之校系,不需上傳。

繳交資料上傳截止時間:110年04月06日下午9時止

說明: 報名網址 http://eas.shu.edu.tw/EXAM/LoginSTD2.aspx。

轉系規定 本招生考試之錄取生就讀期間得依規定申請轉系。
重要事項說明 ※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」上傳審查資料截止日期為110年4月6日下午9時止。

※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」繳費日期為110年4月6日10:00起至4月8日止。

1. 本校之甄選總成績一律依簡章總則規定辦理。

2. 本校將於110年3月25日上午10:00起網頁公告「個人申請入學指定項目甄試須知」及各學系「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單」與相關表單,請考生先行預作準備。(網址http://www.shu.edu.tw/首頁點選招生與入學/招生資訊網/招生訊息/大學個人申請)

3. 本校第二階段報名程序為

(1)「繳費」須於110年4月6日10:00起至4月8日前完成,考生請自行至本校報名網址(http://eas.shu.edu.tw/EXAM/LoginSTD2.aspx)列印指定項目甄試繳費單並完成繳費,不須再上網輸入第二階段報名資料。

(2)「上傳審查資料」須於110年4月6日下午9時前完成,務請上傳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「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系統」(逾期不予受理,若因此影響權益,其責任概由考生自行負責)。

4. 本校各招生學系優先錄取達最低錄取標準之低收入戶考生至多1名。符合資格之考生,請於110年4月8日前繳交當年度之資格證明文件。

5. 境外學歷考生須寄送資格審驗應繳資料:以境外學歷(含持國外、香港澳門地區、大陸地區學歷)報考者,須繳交學歷(力)證件影本,上述證明文件不得透過「審查資料上傳」系統上傳,務請於4月8日前(以郵戳為憑)掛號郵寄至本校「教務處招生組」收。

6. 參加指定項目甄試考生於甄試當日,須持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及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應試(甄試通知若於指定項目甄試日前尚未收到,可上網自行列印);若經查覺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,則不准應試,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
7. 考生參加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如有一科零分或缺考者,不予錄取。

8. 低收入戶考生及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,一律免繳甄試費。

9. 以上各項說明若有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處理。

 

行管系辦聯絡電話:(02)2236-8225#63462、63474

行管系E-mail:ppm@mail.shu.edu.tw

系主任方凱弘專線:0937-067-2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