雙主修、輔系、輔修
規章辦法
學生修讀輔系辦法
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
世新大學學生輔修課程實施要點
輔系應修課程
※ 行政管理學系輔系申請條件: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達70分以上。(含四捨五入)
※ 行政管理學系雙主修申請條件:
1.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達75分以上。(含四捨五入)
2.必要時舉行口試。
行政管理學系輔系應修課程(113學年度申請,114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行政管理學系輔系應修課程(112學年度申請,113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行政管理學系輔系應修課程(111學年度申請,112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行政管理學系輔系應修課程(110學年度申請,111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行政管理學系輔系應修課程(109學年度申請,110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行政管理學系輔系應修課程(108學年度申請,109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行政管理學系輔系應修課程(107學年度申請,108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雙主修應修課程
行政管理學系雙主修應修課程(113學年度申請,114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行政管理學系雙主修應修課程(112學年度申請,113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行政管理學系雙主修應修課程(111學年度申請,112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行政管理學系雙主修應修課程(110學年度申請,111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行政管理學系雙主修應修課程(109學年度申請,110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行政管理學系雙主修應修課程(108學年度申請,109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行政管理學系雙主修應修課程(107學年度申請,108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輔修應修課程
輔修說明
- 輔系與雙主修學分為外加學分制度,輔修為內加學分:例如某系學生(畢業學分為128學分)申請本系輔修,則畢業總學分仍為128學分;申請本系輔系,則畢業總學分至少需要149學分(輔系至少21學分,原畢業學分為128學分,故總計為149學分)。
- 學生修讀輔修課程,至少應修畢輔修他系所規定之專業科目二十學分。
- 凡符合輔修課程之修業規定者,於其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加註其輔修學系名稱。
世新大學行政管理學系114輔修資格(113申請,114修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