雙主修、輔系、輔修

規章辦法

學生修讀輔系辦法

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

世新大學學生輔修課程實施要點

 

輔系應修課程

※ 行政管理學系輔系申請條件: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達70分以上。(含四捨五入)

※ 行政管理學系雙主修申請條件:

     1.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達75分以上。(含四捨五入)

     2.必要時舉行口試。

行政管理學系輔系應修課程(113學年度申請,114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
行政管理學系輔系應修課程(112學年度申請,113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
行政管理學系輔系應修課程(111學年度申請,112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
行政管理學系輔系應修課程(110學年度申請,111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
行政管理學系輔系應修課程(109學年度申請,110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
行政管理學系輔系應修課程(108學年度申請,109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
行政管理學系輔系應修課程(107學年度申請,108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
雙主修應修課程

行政管理學系雙主修應修課程(113學年度申請,114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
行政管理學系雙主修應修課程(112學年度申請,113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
行政管理學系雙主修應修課程(111學年度申請,112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
行政管理學系雙主修應修課程(110學年度申請,111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
行政管理學系雙主修應修課程(109學年度申請,110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
行政管理學系雙主修應修課程(108學年度申請,109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
行政管理學系雙主修應修課程(107學年度申請,108學年度核准生適用)

輔修應修課程

輔修說明

  1. 輔系與雙主修學分為外加學分制度,輔修為內加學分:例如某系學生(畢業學分為128學分)申請本系輔修,則畢業總學分仍為128學分;申請本系輔系,則畢業總學分至少需要149學分(輔系至少21學分,原畢業學分為128學分,故總計為149學分)。
  2. 學生修讀輔修課程,至少應修畢輔修他系所規定之專業科目二十學分。
  3. 凡符合輔修課程之修業規定者,於其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加註其輔修學系名稱。

世新大學行政管理學系114輔修資格(113申請,114修讀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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